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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8日新浪网获悉,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决定撤销陕西秦康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天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旭立药业有限公司、陕西盛美药业有限公司四家4家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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