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我们的优势 去购物车结算(
0

行业报告 金融 能源

行业资讯 预警 机会

产业分析 趋势 时评

大数据 管理 营销

创  业 项目 故事

人  物 领袖 访谈

宏观 经济 策略

数据 行情 汇率

政策 时政 聚焦

金融 信托 理财

地产 市场 环境

商业 观察 要闻

区域 招商 园区

企业 百科 机会

预警 国际 国内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热点新闻 >
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公诉 将处3年以下徒刑
  昨日,海淀法院通报,张默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检方提起公诉,法院经立案审查后决定受理此案。目前尚未公布开庭时间。
 
  去年7月29日,张默和另外两名友人因吸毒被警方查获。经初步审查,张默等对吸食大麻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三人尿检均呈大麻类阳性。据张默称,三人曾十余次在张默或友人吴某某的居住地吸食大麻。张默和吴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海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于2014年8月28日被检察院批捕。
 
  昨日18时许,海淀法院通报,对被告人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已立案审查完毕,决定依法受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根据《刑法》,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此,海淀法院称将依法进行审理,但目前尚没有公布开庭时间。
 
  ■ 背景
 
  张默涉毒已二进宫
 
  2012年,张默曾因吸毒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当时其父张国立曾发声明向媒体致歉,称抵制毒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张默作为公众人物,没有尽到这样的义务,目前又身陷囹圄,暂不能对公众有一个交代。
分享到:0  时间:2015-01-20 来源:灵核网整理(www.ldhxcn.com) 

版权声明

  灵核网所有报告统计版权为《北京灵动核心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所有,灵核网产品是《北京灵动核心信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市场调研、研究与整合的成果,究报告产品拥有唯一著作权。灵核网研究报告没有通过任何第三方进行代理销售,购买请直接与我公司客服联系。   灵核网核心产品为有偿提...[详细]
关于灵核网 | 人才招聘| 免责声明 | 服务条款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运营公司:北京灵动核心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专业市场调查研究机构-提供各行业市场分析报告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    北京市大兴区天华大街5号院绿地启航国际12号楼
400热线:400-998-1068(7*24小时)      传真:010-82894622转608      E-mail:lhwscb@ldhxcn.com      QQ:1342340450/1602788672
总部:010-82894622      市场部:010-56290519     
京ICP备1302785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377号 灵核网 版权所有 灵核网数据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