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兰州市自来水水质监测究竟由哪些部门负责?现阶段又如何确保1号自流沟和2号自流沟的输水安全,发现自来水苯超标的时间点具体是何时?针对市民关注的这些焦点问题,4月13日,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调查小组相关负责人面对媒体的采访一一作了回应。
三部门集中力量确保各监测点数据准确
兰州市自来水水质监测究竟由哪些部门负责?苯超标事件发生后,这些部门又在如何协调监测?
针对此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兰州市自来水水质的监测具体由供水企业、环保部门、卫计委等部门负责。其中供水企业具体负责进厂水源的水质、生产流程以及出厂水水质的内部监测;环保部门具体负责水源地保护和监测;卫计委下属的疾控中心则负责用户所使用水水质的监测和监管。
目前,这三方的监测设备、技术人员全部都集中在监测自来水中的苯含量上。
目前1号、2号自流沟南线管道安全无虑
既然3号自流沟和4号自流沟出现被污染状况,与之相邻的1号自流沟和2号自流沟是否安全?南线输水管道是否安全?相关部门又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兰州市目前的供水安全?
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发现3号、4号自流沟被污染后,供水企业立即采取措施,关闭3号、4号自流沟,杜绝污染水体再次流进二厂。同时立即对1号、2号自流沟的水质进行监测,由于1号、2号自流沟距离3号、4号自流沟有25米的安全距离,所以,截至目前,据监测,1号、2号自流沟水体完全正常。此外,南线管道是直径为1.8米的钢铸管道,此次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目前全市的供水主要依靠南线输水。
是否存在迟报、瞒报等问题将展开调查
究竟是什么时候发现自来水中苯超标的?供水企业又是何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的?这一系列时间关键点尤为社会各界所关注。
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初步掌握的两个重要时间节点是:
4月2日,供水企业发现自来水中苯含量微量超标,含量在1.66微克/升至13微克/升之间。真正发现超标是4月10日下午3时30分左右。随后在11日凌晨,供水企业向兰州市建设部门进行了汇报。兰州市政府接到具体报告是在4月11日上午7时。
既然之前已经发现自来水中苯含量出现异常,直至超标,供水企业为何直到11日凌晨才上报,这算不算迟报或者瞒报?针对这一敏感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就事故原因,以及涉及到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调查小组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