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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出租无明确限制 满5年转让缴部分收益款
  近期,不少网友在自住房论坛上发问,自住房是否可以出租。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由于政策条款和合同中都没有对自住房出租进行明文禁止,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并不限制自住房项目用于出租。
 
  自住房是否可以出租,是不少购房者的疑问。一些自住房论坛,经常会出现“自住房能不能出租”的提问帖子,答案大都是“偷着租”、“没人查”等模糊答案。也有疑问说,规定中称5年以后才能转租。自住型商品房是否像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一样限制转租,在申购家庭之中始终没有明确说法。
 
  参与制定自住房政策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自住房是自住型商品房,性质是商品房,不是经适房,不需要限制其出租、用于居住的行为。
 
  北京房协相关负责人称,当前执行的政策中规定“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转让增值”应该是指交易,而非市场上传闻的出租获利,“自住房转让的范围,应该是产权转让而非使用权转让”。
分享到:0  时间:2014-08-13 来源:灵核网整理(www.ldhx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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