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财政提供补助617万元,支持58个省外专卖店建设。17日,记者了解到,全省食醋行业已经在省外开办老陈醋专卖店218个,山西省推动醋产业发展取得成效。
“对店面50平方米以下的专卖店每店补助5万元,对店面50平方米以上的专卖店每店补助10万元。”为支持老陈醋专卖店发展,省财政去年发放补助资金617万元,支持58个省外专卖店建设。这在极大程度上激活了省内企业拓展市场的积极性。据统计,全省食醋行业在省外开办的老陈醋专卖店已经达到218个。山西老陈醋专卖店已在北京、天津、吉林、河南、江西、福建等省市落地生根,在全国众多城市都能闻到老陈醋特有的香味。
老陈醋专卖店建设始于2009年。当年,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等部门制定的山西“醋八条”(《关于促进山西醋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简称“醋八条”)开始实施。“醋八条”提出,山西省大型醋企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开设品牌店、直营店、连锁店等,省财政实行以奖代补,视具体情况每店补贴5万元至10万元。专卖店以山西老陈醋为龙头,捆绑山西传统美食和绿色特产小杂粮,以特许加盟的方式运营。
同时,山西省财政、商务等部门全方位宣传山西老陈醋,在上海、武汉和成都等地成功举办老陈醋中华行活动,树立了老陈醋新形象、新地位,赢得了市场;与中央级媒体合作推出“山西老陈醋”公共品牌宣传片,多渠道宣传山西老陈醋,为山西醋产业的发展拓宽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