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因疫情影响北京房地产市场受到一定打击。对于北京市楼房销售市场近年来是非常火爆的,2020年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逐渐复工对,消费升级但是对于商业新增需求消费乏力。
今年3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授权批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工作。
近期,对于一线城市包括北上广楼市及其他二三线城市房地产楼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26日,北京发布了楼市调控新政:名,上班类项目不得做居住使用,对于新建项目不得出售个人,但二手项目出售个个人时,需满足名下无房,同时在北京持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个条件。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个人购房贷款。由此,北京成首个停止向个人出售商办类项目的城市。
2020年北京房地产楼市调控新政公告:
1、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2、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3、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4、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5、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6、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7、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9、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执行。
2000年3月26日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在国新办发展会上表示,强化内需支撑,2020年要推动完成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目标,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100个左右的县和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
国内从城乡结构上分地区看,目前对于沿海发达东部地区处于相对成熟期,该阶段,沿海东部发达的地区城镇化人口从中小城市流向中心大城市,未来不同成熟简的分化将进一步加剧,对于京津沪三大直销商城镇化超80%,广东、浙江、江苏发达省份的城镇化率接近70%。
房地产楼房市场从长期看,人口增长是住宅需求的主要因素,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及外来人口的置入建设,促使城市婚姻人口数量的放缓,使得房屋住宅需求将呈现下滑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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