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市场主体电量申报失误导致巨额偏差费用的警示通报》据悉,14.6874亿元电量偏差考核费用起源于售电公司B的失误操作:
售电公司B错把代理电力用户A的1-2月份的预购电量1260万千瓦时/月,申报为1260亿千瓦时/月,导致用户A的1月份的实际用电量远小于申报量。按照电力用户A与售电公司B已签署的委托协议约定,电力用户A由于1月份实际用电量小于平台申报的1月份预购电量计划,因此需向售电公司B支付负偏差考核费用146874万元。
根据《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长期交易规侧》(东北坚能市场(2021)4号)有关要求为维护电力市场运行秩序,充分考虑到电力用户A无力承担超14亿元巨额偏差考核费用的实际困难,第一时间组织双方,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免考核申请,避免了电力用户A产生由于无法按时缴纳电费导致的不良行为记录。
原通报如下:
文章信息来源: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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