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又要来了,在新一轮网购激战前,国家工商总局提前下发意见,加大对网商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按照《意见》,网商有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将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删除违法商品信息,涉及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且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同时要求有关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立即屏蔽违法店铺或商品信息、停止提供对相关商品的交易平台服务。去年双十一后,一些店铺的退货率接近70%,令人咋舌。此次《意见》也提出,严厉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传销和非法直销等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以及网络虚假认证、刷单炒信等典型涉网消费欺诈行为,依法打击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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